截至2024年11月26日收盘,晶华新材(603683)报收于10.89元,上涨3.22%,换手率25.3%,成交量65.48万手,成交额7.07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晶华新材主力资金净流出1.36亿元,占总成交额19.25%。
- 公告:晶华新材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顺利召开,审议通过了三项议案,包括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 自查报告:公司决定取消3名激励对象资格,因其在知悉激励计划后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交易信息汇总
晶华新材2024-11-26信息汇总交易信息汇总:- 主力资金净流出1.36亿元,占总成交额19.25%;- 游资资金净流入3396.61万元,占总成交额4.81%;- 散户资金净流入1.02亿元,占总成交额14.45%。
公司公告汇总
晶华新材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会议时间:2024年11月25日
- 会议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东海路6号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 出席情况:
-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46
-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04,368,156
-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40.6
- 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周晓南先生
- 出席人员:
- 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 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 董事会秘书出席,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议案审议情况
- 议案名称:《关于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同意:103,871,732票,比例99.5243%
- 反对:469,964票,比例0.4502%
- 弃权:26,460票,比例0.0255%
议案名称:《关于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同意:103,872,592票,比例99.5251%
- 反对:465,104票,比例0.4456%
- 弃权:30,460票,比例0.029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审议结果:通过
- 表决情况:
- 同意:103,872,592票,比例99.5251%
- 反对:435,904票,比例0.4176%
- 弃权:59,660票,比例0.0573%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议案名称:《关于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 同意:1,767,892票,比例78.0762%
- 反对:469,964票,比例20.7552%
弃权:26,460票,比例1.1686%
议案名称:《关于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 同意:1,768,752票,比例78.1141%
- 反对:465,104票,比例20.5405%
弃权:30,460票,比例1.3454%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同意:1,768,752票,比例78.1141%
- 反对:435,904票,比例19.2510%
- 弃权:59,660票,比例2.6349%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 议案1、议案2、议案3为特别决议议案,均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 议案1、议案2、议案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 议案1、议案2、议案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拟作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股东及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已回避表决;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独立董事均未征集到相关股东的委托投票权。
晶华新材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 核查对象: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所有激励对象。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按有关规定登记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 查询确认: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告前六个月(2024年3月30日至2024年9月30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 买卖情况:共30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除前述人员外,核查对象中的其他人员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 特殊情况:激励对象张小龙、谭浩、肖天在知悉本次激励计划事项后至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公司与其本人确认,其买卖公司股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和对相关法律法规不熟悉所致,其并未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激励计划任何相关的信息或基于此建议第三方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获取利益的主观故意。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决定取消上述三名的激励对象资格。
- 其他核查对象:其余27名核查对象均未在内幕信息知情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其自查期间交易行为均系个人基于对公司已公开披露信息的分析及对二级市场交易行情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本公司股票时并不知悉相关内幕信息,不存在因知悉内幕信息而从事内幕交易的情形,与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
核查结论
- 保密措施: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过程中,严格按照《证券法》、《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必要登记。
- 处理结果: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3名核查对象在知悉股权激励事项后至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存在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决定取消上述三名的激励对象资格,本次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均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 后续调整:公司董事会将根据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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