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1月25日收盘,宇瞳光学(300790)报收于16.12元,上涨0.62%,换手率3.93%,成交量11.19万手,成交额1.78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宇瞳光学主力资金净流出208.99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1298.74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1089.75万元。
- 公告:宇瞳转债将于2024年12月19日被全部赎回,赎回价格为100.18元/张,未转股的投资者可能面临损失。
交易信息汇总
宇瞳光学2024-11-25信息汇总交易信息汇总资金流向:-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08.99万元,占总成交额1.18%;- 游资资金净流入1298.74万元,占总成交额7.31%;- 散户资金净流出1089.75万元,占总成交额6.13%。
公司公告汇总
关于宇瞳转债赎回实施的第十三次提示性公告
- 证券代码:300790
- 证券简称:宇瞳光学
- 公告编号:2024-134
- 债券代码:123219
- 债券简称:宇瞳转债
特别提示
- 赎回价格:100.18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0.50%,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
- 赎回条件满足日:2024年11月6日
- 停止交易日:2024年12月16日
- 停止转股日:2024年12月19日
- 赎回登记日:2024年12月18日
- 赎回日:2024年12月19日
- 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4年12月24日
- 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4年12月26日
- 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 摘牌:本次赎回完成后,“宇瞳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 质押或冻结: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宇瞳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赎回的情形。
- 转股要求:债券持有人若转股,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投资者不符合创业板股票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将所持“宇瞳转债”转换为股票,特提请投资者关注不能转股的风险。
- 风险提示:截至2024年12月18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宇瞳转债”,将按照100.18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宇瞳转债”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别提醒“宇瞳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如果投资者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可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 发行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6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58,875.03万元。
- 上市情况:经深交所同意,公司6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3年8月29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宇瞳转债”,债券代码123219。
- 转股期限:“宇瞳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8月17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4年2月19日至2029年8月10日止。
- 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 2023年9月19日起,调整后的“宇瞳转债”转股价格为15.32元/股。
- 2024年3月29日起,调整后的“宇瞳转债”转股价格为12.5元/股。
- 2024年7月11日起,调整后的“宇瞳转债”转股价格为12.40元/股。
- 2024年7月26日起,调整后的“宇瞳转债”转股价格为12.45元/股。
有条件赎回条款及触发情况
- 有条件赎回条款:
- 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 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的票面总金额不足3,000万元时。
- 触发情况:自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1月6日,公司股票价格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宇瞳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2.45元/股)的130%(即16.185元/股),已触发公司《募集说明书》中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赎回实施安排
- 赎回价格及确认依据: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宇瞳转债”赎回价格为100.18元/张。
- 赎回对象:截至赎回登记日(2024年12月18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全体“宇瞳转债”持有人。
- 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 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赎回提示性公告。
- “宇瞳转债”自2024年12月16日起停止交易。
- “宇瞳转债”自2024年12月19日起停止转股。
- 2024年12月19日为“宇瞳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4年12月18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宇瞳转债”。本次赎回完成后,“宇瞳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 2024年12月24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4年12月26日为赎回款到达“宇瞳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
- 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7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 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Z瞳转债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宇瞳转债”的情况
- 经公司自查,在本次“宇瞳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6个月内,公司5%以上股东、董事长张品光累计减持“宇瞳转债”485,900张,期初持有“宇瞳转债”485,900张,期末持有“宇瞳转债”0张。
- 董事、总经理金永红累计减持“宇瞳转债”120,702张,期初持有“宇瞳转债”120,702张,期末持有“宇瞳转债”0张。
- 董事谷晶晶累计减持“宇瞳转债”69,169张,期初持有“宇瞳转债”69,169张,期末持有“宇瞳转债”0张。
- 董事、副总经理林炎明累计减持“宇瞳转债”30,980张,期初持有“宇瞳转债”30,980张,期末持有“宇瞳转债”0张。
-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陈天富累计减持“宇瞳转债”5,937张,期初持有“宇瞳转债”5,937张,期末持有“宇瞳转债”0张。
- 财务负责人管秋生累计减持“宇瞳转债”1,365张,期初持有“宇瞳转债”1,365张,期末持有“宇瞳转债”0张。
- 除以上情形,公司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宇瞳转债”的情形。
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 “宇瞳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债券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 可转债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1张,每张面额为100.00元,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1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1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1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付利息。
- 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的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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