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1月25日收盘,*ST合泰(002217)报收于2.57元,下跌4.81%,换手率0.86%,成交量26.74万手,成交额6872.9万元。
*ST合泰2024-11-25信息汇总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209.02万元,占总成交额32.14%;游资资金净流入1050.23万元,占总成交额15.28%;散户资金净流入1158.79万元,占总成交额16.86%。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ST合泰 公告编号:2024-070
特别提示:2024年11月22日,公司及子公司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分别收到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福州中院裁定受理福建华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对公司及子公司的重整申请。同日,公司及子公司收到福州中院送达的《决定书》,福州中院指定合力泰清算组担任公司管理人。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若公司在2024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3.12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因福州中院依法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九)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于2024年11月25日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形,本次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形无需停牌。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合泰”,证券代码仍为“002217”,公司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福州中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但公司尚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8条第(八)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024年2月4日,公司收到债权人福建华闽的《告知函》,福建华闽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仍具备重整价值,且具备与主要债权人开展自主谈判的能力为由,向福州中院提交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及预重整的材料。2024年3月1日,公司收到福州中院作出的《通知书》(2024)闽01破申33号,福州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工作,并指定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预重整临时管理人。2024年11月22日,公司及子公司江西合力泰分别收到法院送达的(2024)闽01破申33号、(2024)闽01破申241号《民事裁定书》及《决定书》,裁定受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合力泰清算组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管理人。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ST合泰 公告编号:2024-072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力泰”或“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2个交易日(2024年11月21日、11月22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79%,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相关情况1. 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2.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3. 目前关于公司预重整事项的具体进展可详见于2024年11月22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以及2024年11月25日披露的《关于法院受理公司及子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和《关于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预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4.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5. 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6.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已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1. 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风险截至目前,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西合力泰已进入重整程序,但能否重整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2. 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风险警示情形的风险因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九)项的规定,将于2024年11月25日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3. 上市公司股票可能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因2023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经审计的2024年度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不能转正,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如法院最终裁定上市公司重整不成功,上市公司将存在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上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8条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4. 重整投资人能否重整成功存在不确定性风险重整投资人能否重整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引入重整投资人可以有效整合产业资源、化解债务风险、优化资产结构,有助于恢复并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与盈利能力。重整投资人的重整投资协议能否有效实施及最终能否被福州中院认可仍存在不确定性。5. 其他风险公司近期接受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公司存在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的风险。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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