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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5日股市必读:山高环能11月25日涨停收盘,收盘价6.13元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4-11-26 01:4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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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11月25日收盘,山高环能(000803)报收于6.13元,上涨10.05%,已连续涨停2天,换手率17.81%,成交量81.71万手,成交额4.93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山高环能11月25日涨停收盘,收盘价6.13元,16次打开涨停,封单资金2486.8万元,占流通市值0.88%。
  • 公司公告:山高环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交易信息汇总

山高环能2024-11-25信息汇总交易信息汇总股价提醒山高环能11月25日涨停收盘,收盘价6.13元。该股于9点33分涨停,16次打开涨停,截止收盘封单资金为2486.8万元,占其流通市值0.88%。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130.42万元,占总成交额8.38%;游资资金净流出186.21万元,占总成交额0.38%;散户资金净流入4316.63万元,占总成交额8.76%。龙虎榜上榜沪深交易所2024年11月25日公布的交易公开信息显示,山高环能(000803)因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的证券登上龙虎榜。此次是近5个交易日内第1次上榜。

公司公告汇总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山高环能 公告编号:2024-086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股股票(股票简称:山高环能,股票代码:000803)交易价格于 2024年 11月 22日、2024年 11月 25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的说明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2024年 11月 15日,财政部、税务总局颁布了 2024年第 15号公告《关于调整出口退税政策的公告》,经查询《取消出口退税的产品清单》,公司的工业级混合油产品被列入取消出口退税的产品清单。本次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短期内可能引起国内外工业级混合油市场价格的一定波动。但从中长期来看,工业级混合油是国内外 公认具有减碳属性的可再生能源产品,是推动生物柴油与生物航煤产业加速发展的重要原料。随着国家“双碳”目标的深入贯彻,以及生物柴油、生物航煤应用试点的不断推广,国内各类企业(央企、上市公司、民营企业等)正积极布局并逐步释放产能。这一系列举措将加速带动国内工业级混合油市场的需求。同时随着海外市场就生物航油的强制混掺比例政策逐步提高,鉴于工业级混合油为原料制作的生物 航油具有最高减碳属性,海外需求旺盛。后续,公司将深化国内外销售渠道的拓展策略,抢抓政策机遇。拓宽公司产品的应用领域与场景,提升产品附加值。除前述情况外,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2024年 11月 22日晚,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京 03民终 14330号, 就北京联优企业咨询有限公司诉公司合同纠纷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公司的上诉请求。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前期已经对该诉讼计提了预计负债及营业外支出,计提金额为 3,924.31万元。公司后续将按照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最终对公司利润的影响金额以案件执行结果及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数据为准。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 4、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内外部经营环境、相关业务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5、经向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询问,除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外,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经核查,控股股东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经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以及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四、必要的风险提示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股价短期内上涨幅度较大,换手率及成交量明显放大。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二级市场风险,公司在定期报告等已披露文件中披露的风险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谨慎投资。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1月 25日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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