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1月22日收盘,盐 田 港(000088)报收于4.85元,下跌3.0%,换手率0.74%,成交量16.6万手,成交额8193.76万元。
盐田港2024-11-22交易信息汇总:- 主力资金净流出1204.53万元,占总成交额14.7%;- 游资资金净流入780.76万元,占总成交额9.53%;- 散户资金净流入423.77万元,占总成交额5.17%。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24年11月21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雨田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亲自出席董事9名。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拟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拟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4-53)》。公司董事会决定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的议案。3.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将第1项议案提请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54)》。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临时会议于2024年11月21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凌平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1.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拟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4-53)》。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定召集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已经2024年11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相关资料完整。-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9日(星期一)下午14:50; -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9日(星期一),其中: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星期一)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星期一)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2日(星期一)- 出席对象: -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聘请的律师; -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1289号海港大厦一楼会议室。- 会议审议事项: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提案 √ - 本次股东大会仅一项提案,不设置总提案,提案编码1.00代表提案1。 -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已经公司2024年11月2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告编号2024-53公告及会议材料。 - 上述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要求,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所”)。-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因天职国际所为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聘期已满。经公司履行选聘程序后,拟聘任容诚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 公司拟聘任容诚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审计费用为60.00万元。 - 机构信息: - 基本信息:容诚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容诚所首席合伙人为肖厚发,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 人员信息: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 业务信息:容诚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容诚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7家。 - 投资者保护能力:容诚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 诚信记录:容诚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1次、自律处分1次。7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 - 项目信息: - 基本信息: - 项目合伙人:张莉萍,200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古井贡酒、特发服务、深圳机场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秦昌明,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特力A、伊戈尔、特发服务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 项目质量复核人:谭代明,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华利集团、三态股份、深圳机场等10余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 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项目合伙人张莉萍、签字注册会计师秦昌明、项目质量复核人谭代明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 独立性:容诚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 审计收费:容诚所的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60.0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50.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0.0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有所减少。-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天职国际所,该所已连续4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因天职国际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聘期已满,根据《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履行选聘程序后,拟聘任容诚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 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公司已就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天职国际所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未提出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结果,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 审计委员会:公司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11月20日召开会议,对容诚所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因此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容诚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单位。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进行了专门会议审议。经审查,容诚所具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可满足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等审计服务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上述事项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聘请容诚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单位,并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 董事会审议情况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各位董事一致同意聘请容诚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单位。 - 生效日期: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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