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1月20日收盘,华嵘控股(600421)报收于12.65元,下跌2.47%,换手率14.6%,成交量28.56万手,成交额3.48亿元。
华嵘控股2024-11-20信息汇总交易信息汇总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150.44万元,占总成交额9.06%;游资资金净流出2028.09万元,占总成交额5.83%;散户资金净流入5178.53万元,占总成交额14.89%。龙虎榜上榜沪深交易所2024年11月20日公布的交易公开信息显示,华嵘控股(600421)因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日价格振幅达到15%的前五只证券登上龙虎榜。此次是近5个交易日内第2次上榜。
证券代码:600421 证券简称:华嵘控股 公告编号:2024-042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终止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停牌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4年 11月 15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恒顺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天纪投资有限公司的通知,其正在筹划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事宜,该事项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鉴于上述事项正在洽谈当中,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4号 --停复牌》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代码:600421,证券简称:华嵘控股)于 2024年 11月 18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2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1月 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二、终止筹划的情况及公司股票复牌的安排
公司于 2024年 11月 19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恒顺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天纪投资有限公司的通知,停牌期间,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交易对方未就控股权变更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经审慎研究,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决定终止筹划本次控股权变更事项。上海天纪投资有限公司将向北软数智科技(浙江)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5%无限售流通股份(详见《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拟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除本次转让外,后续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不会向相关方再转让股份,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动。为保障投资者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4号——停复牌》等有关规定,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 2024年 11月 20日 (星期三)开市起复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终止筹划控股权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1月 20日
证券代码:600421 证券简称:华嵘控股 公告编号:2024-043
重要内容提示: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通知,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上海天纪投资有限公司与北软数智科技(浙江)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上海天纪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9,780,000 股股份以及衍生的所有权益转让给受让方,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11.68 元/股,总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壹亿壹仟肆佰贰拾叁万零肆佰元整(¥114,230,400.00 元)。受让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交易双方持股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 --- |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上海天纪投资有限公司 | 24,381,487 | 12.46% | 14,601,487 | 7.46% || 北软数智科技(浙江)有限公司 | 0 | 0.00% | 9,780,000 | 5.00% |
二、协议转让双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协议主体及签订时间
甲方(转让方):上海天纪投资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24 年 11 月 19 日
协议主要内容:
(1)转让标的及价款支付
a. 甲方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9,780,000 股股份及其附属权利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11.68 元/股,总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壹亿壹仟肆佰贰拾叁万零肆佰元整(¥114,230,400.00 元)。
b. 标的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
(2)股份交割
a.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向证券交易所提交关于标的股份转让合规性的确认申请。
b. 本次协议转让取得证券交易所的确认文件且乙方支付完毕第一期股份转让款后,甲乙双方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
(3)税费承担
因本次协议转让产生的税费由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义务主体各自承担。
(4)股份减持承诺
乙方本次受让的股份自登记过户完成之日起,除遵守国家相关减持规定外,每年可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本次受让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一。
(5)本协议的效力
a. 本协议经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b. 变更和解除:
四、本次股份转让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除本次转让外,后续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不会向相关方再转让股份,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动。
五、相关风险提示
特此公告。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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