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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9日股市必读:中航机载(600372)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4122.11万元,占总成交额9.57%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4-11-20 01: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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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11月19日收盘,中航机载(600372)报收于12.98元,上涨1.96%,换手率0.71%,成交量33.59万手,成交额4.31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中航机载主力资金净流入4122.11万元,占总成交额9.57%。
  • 公告:中航机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票数占比99.5975%。

交易信息汇总

中航机载2024-11-19信息汇总交易信息汇总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4122.11万元,占总成交额9.57%;游资资金净流出1615.81万元,占总成交额3.75%;散户资金净流出2506.29万元,占总成交额5.82%。

公司公告汇总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航机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九次会议并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2024年10月3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该会议通知载明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审议的事项、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会议出席对象及会议登记方法、联系方式等。公司于2024年11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出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4年11月19日在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院16号楼2521会议室举行,现场会议由董事长王建刚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或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以及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50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628,495,3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320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关于审议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总表决结果:同意2,617,915,7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75%;反对9,592,54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49%;弃权987,07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6%。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08,869,2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881%;反对9,592,5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028%;弃权987,0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91%。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中航机载2024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证券代码:600372 证券简称:中航机载 公告编号:2024-045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 11月 1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 5号院 16号楼 2521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2,628,495,38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54.3201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王建刚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1人,出席 10人,董事刘爱义先生因公务原因无法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5人,出席 5人; 3、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灵斌先生出席会议。总经理王树刚先生、副总经理张红先生,总会计师张彭斌先生出席会议。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617,915,765 99.5975 9,592,548 0.3649 987,076 0.0376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审议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08,869,293 96.6881 9,592,548 3.0028 987,076 0.3091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颜羽、王秀淼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特此公告。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1月 20日上网公告文件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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