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1月18日收盘,希荻微(688173)报收于14.16元,上涨20.0%,涨停,换手率1.01%,成交量2.41万手,成交额3407.52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希荻微主力资金净流入2188.49万元,占总成交额64.23%。
- 股本股东变化:股东深圳辰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持15.1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69%。
- 公司公告:希荻微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深圳市诚芯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
交易信息汇总
- 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188.49万元,占总成交额64.23%;游资资金净流出840.19万元,占总成交额24.66%;散户资金净流出1348.29万元,占总成交额39.57%。
- 龙虎榜:希荻微因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日收盘价格涨幅达到15%的前五只证券登上龙虎榜。此次是近5个交易日内第1次上榜。
股本股东变化
- 股东增减持:11月18日,希荻微发布公告,其股东深圳辰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4年11月18日合计减持15.12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369%,变动期间该股股价上涨20.0%,截止11月18日收盘报14.16元。
公司公告汇总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议案,包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具体方案、不构成关联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等。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公告: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议案,包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具体方案、不构成关联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等。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议案,包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具体方案、不构成关联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等。
- 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公告:公司决定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待相关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将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2024年7月,公司通过二级全资子公司Halo Microelectronics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收购Zinitix Co., Ltd.30.91%的股权,前次收购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8月29日完成交割。
-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说明: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说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 关于本次交易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截至公司股票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11月4日),公司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流通股股东的持股情况详细列出。
-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公司已采取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及时签订了保密协议,严格地履行了本次交易信息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 关于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的一般风险提示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司股票将于2024年11月18日开市起复牌,本次交易尚需满足多项交易条件后方可实施。
-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深圳市诚芯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
-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及重组上市的说明: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
-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相关标准的说明:公司股价在重组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涨跌幅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规定的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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