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1月14日收盘,威唐工业(300707)报收于16.41元,下跌5.53%,换手率10.3%,成交量14.75万手,成交额2.47亿元。
威唐工业2024-11-14信息汇总交易信息汇总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706.9万元,占总成交额15.03%;游资资金净流出93.65万元,占总成交额0.38%;散户资金净流入3800.55万元,占总成交额15.41%。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07 证券简称:威唐工业 公告编号:2024-109 债券代码:123088 债券简称:威唐转债
本次股东大会由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唐工业”)董事会召集,于 2024年 11月 14日(星期四)上午 10:00在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建鸿路 32号威唐工业会议室召开。董事长张锡亮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同时采用网络投票方式,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 11月 14日 9:30-11:30,13:00-15:00;互联网投票时间为:2024年 11月 14日 9:15-15:00。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因工作原因,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视频方式参会,此次通过腾讯会议视频方式参会或列席会议的前述人员视为参加现场会议。本次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237名,持有或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为62,617,9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8313%。其中现场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1人,持有或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为 17,363,4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57%;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36名,持有或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为 45,254,4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895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注:本公告中,若出现投票情况的各项表决结果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之和不等于 100%的情况,系四舍五入的原因导致。
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见证律师:陈一宏律师、蒋瑞律师结论性意见: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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