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1月11日收盘,顺博合金(002996)报收于7.0元,上涨4.63%,换手率4.62%,成交量19.52万手,成交额1.35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顺博合金主力资金净流入519.04万元,占总成交额3.84%。
- 公司公告:顺博合金拟回购股份,回购总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不超过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9元/股。
交易信息汇总
顺博合金2024-11-11信息汇总交易信息汇总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519.04万元,占总成交额3.84%;游资资金净流入15.82万元,占总成交额0.12%;散户资金净流出534.86万元,占总成交额3.95%。
公司公告汇总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1月8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 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专项贷款资金等合法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 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规定的条件,包括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
- 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元/股(含),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确定。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将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 回购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专项贷款资金等合法资金。公司取得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并签署了《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借款合同》,兴业银行将为公司提供7,000万元的贷款资金专项用于股票回购,借款期限为1年。
- 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资金总额、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按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资金总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55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为0.83%;按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11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为1.66%。
-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 关于办理本次股份回购相关事宜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包括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调整回购方案、办理相关报批事宜、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等。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公告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专项贷款资金等合法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主要内容如下:
- 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 回购股份的用途: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 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
- 回购价格区间: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元/股(含)。
- 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资金总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55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为0.83%;按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11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为1.66%。
- 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专项贷款资金。
-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及未来三个月尚无明确减持计划。
-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风险。本次回购存在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需要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本次回购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事项发生而无法实施的风险。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专项贷款资金等合法资金,存在因回购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未能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或员工放弃参与持股计划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 回购股份方案主要内容: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专项贷款资金等合法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规定的条件。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元/股(含)。回购资金来源公司拟定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专项贷款资金。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资金总额、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的用途为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公司管理层认为本次回购股份事宜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实施回购不会增加财务风险。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计划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从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自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10月15日上述主体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3,392,4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累计增持总金额为78,183,575元。
- 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份回购实施完毕后,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适时推出后续计划。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的回购股份应予以注销。
- 关于办理本次股份回购相关事宜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 回购方案的审议程序:2024年11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 回购方案的风险揭示: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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