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1月11日收盘,南大光电(300346)报收于46.29元,上涨2.71%,换手率15.02%,成交量77.12万手,成交额36.12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南大光电主力资金净流出1.52亿元,占总成交额4.2%。
- 公司公告:南电转债将于2024年11月12日停止交易,2024年11月15日停止转股,未转股的南电转债将按100.39元/张的价格被强制赎回。
交易信息汇总
- 南大光电2024-11-11信息汇总交易信息汇总
- 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52亿元,占总成交额4.2%;游资资金净流入8337.73万元,占总成交额2.31%;散户资金净流入6849.25万元,占总成交额1.9%。
公司公告汇总
- 关于南电转债赎回实施暨即将停止交易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 最后交易日:2024年11月12日,当日“南电转债”简称为“Z电转债”;2024年11月12日收市后“南电转债”将停止交易。
- 最后转股日: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5日收市前,持有“南电转债”的投资者仍可进行转股,2024年11月15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南电转债”将停止转股,剩余可转债将按照100.39元/张的价格被强制赎回。
- 债券持有人若转股,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投资者不符合创业板股票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将所持“南电转债”转换为股票,特提请投资者关注不能转股的风险。
- 特提醒“南电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 赎回价格:100.39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0.40%,且当期利息含税)。
- 赎回条件满足日:2024年10月25日。
- 停止交易日:2024年11月13日。
- 停止转股日:2024年11月18日。
- 赎回登记日:2024年11月15日。
- 赎回日:2024年11月18日。
- 发行人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结算账户):2024年11月21日。
- 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4年11月25日。
- 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 本次赎回完成后,“南电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 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南电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赎回的情形。
- 风险提示:根据安排,截至2024年11月15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南电转债”,将按照100.39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南电转债”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别提醒“南电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如果投资者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南电转债”的情况
- 经公司自查,在本次“南电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6个月内,公司第一大股东沈洁女士期初持有711,265张“南电转债”,期间合计卖出711,265张“南电转债”,期末持有0张“南电转债”。除以上情形外,公司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南电转债”的情形。
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 “南电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债券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 可转债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1张,每张面额为100.00元,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1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1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1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付利息。
- 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的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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