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0月25日收盘,浩丰科技(300419)报收于7.17元,下跌2.18%,换手率11.95%,成交量43.94万手,成交额3.14亿元。
浩丰科技2024-10-25信息汇总交易信息汇总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070.03万元,占总成交额6.59%;游资资金净流入88.66万元,占总成交额0.28%;散户资金净流入1981.36万元,占总成交额6.31%。
近日浩丰科技披露,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4.27万户,较6月30日增加1494.0户,增幅为3.62%。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8920.0股减少至8608.0股,户均持股市值为5.9万元。
浩丰科技2024年三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2.73亿元,同比下降34.49%;归母净利润591.17万元,同比下降56.64%;扣非净利润225.52万元,同比下降79.81%;其中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9895.77万元,同比下降24.56%;单季度归母净利润180.31万元,同比下降60.62%;单季度扣非净利润53.77万元,同比下降87.58%;负债率41.2%,投资收益415.42万元,财务费用371.95万元,毛利率33.75%。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419 证券简称:浩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2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浩丰科技”)于2024年10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局”)印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编号:<2024>13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七)款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股票自2024年10月28日开市起停牌一天,自2024年10月29日开市起复牌。
公司股票自2024年10月29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浩丰科技”变更为“ST浩丰”,证券代码仍为300419,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不变,仍为20%。
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收到北京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4>13号)。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2020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七)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第10.5.2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的问询。公司联系方式如下:1.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2. 联系电话:010-820011503. 电子邮件:haofeng@interact.net.cn4.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众秀大厦第19层
特此公告。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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