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0月23日收盘,长药控股(300391)报收于6.6元,上涨10.18%,换手率31.42%,成交量110.08万手,成交额7.34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长药控股主力资金净流出9858.26万元,占总成交额13.44%。
- 公司公告:长药控股重大诉讼被驳回,预计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
- 股票交易:长药控股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32.73%,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交易信息汇总
长药控股2024-10-23信息汇总交易信息汇总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9858.26万元,占总成交额13.44%;游资资金净流入3593.99万元,占总成交额4.9%;散户资金净流入6264.27万元,占总成交额8.54%。
公司公告汇总
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 证券代码:300391
- 证券简称:长药控股
- 公告编号:2024-075
- 重要内容提示:原告上海财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人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10月21日判决,驳回原告上海财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本案涉案的金额64,782,991.35元,预计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
- 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2024年10月22日,长药控股收到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判决书。诉讼各方当事人如下:
- 原告:上海财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明建;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张石玉、张龙。
- 被告: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士会;委托诉讼代理人湖北英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梅娜、宋浩。
- 第三人: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阳勇。
- 有关案件的基本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重大诉讼公告》。
- 判决或裁决情况:经审理,法院判决如下:驳回原告上海财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诉讼财产保全费合计370,714.96元,由原告上海财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 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目前,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
- 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预计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 其他事项:公司将根据分阶段披露原则持续披露案件的后续进展情况,以及其他对诉讼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情况。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充分关注风险。
- 备查文件:
- 判决书;
-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证券代码:300391
- 证券简称:长药控股
- 公告编号:2024-076
-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长药控股股票于2024年10月22日、2024年10月23日连续2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32.7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股价波动情况与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存在偏离。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 2024年10月28日,公司将召开股东大会选举3名独立董事、1名非独立董事。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目前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没有显著变化。
- 经查询、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 经问询,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 公司不存在需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况。
- 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 其他:
-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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