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0月21日收盘,建研院(603183)报收于3.63元,上涨0.55%,换手率2.74%,成交量13.6万手,成交额4914.35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建研院主力资金净流入210.25万元,占总成交额4.28%。
- 公司公告:建研院拟以3,956.58万元收购浙江宏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以现金方式支付。
交易信息汇总
- 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10.25万元,占总成交额4.28%;游资资金净流出154.13万元,占总成交额3.14%;散户资金净流出56.12万元,占总成交额1.14%。
公司公告汇总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1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浙江宏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夏进福、沈利伟签订协议,收购其所持有的浙江宏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51%股份。本项议案投票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1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浙江宏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夏进福、沈利伟签订协议,收购其所持有的浙江宏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51%股份。本项议案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关于收购浙江宏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 交易概述:公司拟以3,956.58万元收购浙江宏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51%的股权,以现金方式支付。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交易对象基本情况:夏进福,身份证号码为35220511,目前担任宏业检测的执行董事、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沈利伟,身份证号码为33043011,目前担任宏业检测的监事。
- 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宏业检测成立于2005年4月11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缴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夏进福,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加创路1509号。经营范围包括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服务;环境保护监测等。
- 财务数据:2024年4月30日总资产53,006,760.78元,净资产27,509,094.75元;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57,987,196.45元,净资产27,538,351.72元;2024年1-4月收入13,214,905.50元,净利润-29,256.97元;2023年度收入49,322,208.79元,净利润8,352,647.92元。
- 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 交易双方和交易标的:受让方为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方为夏进福、沈利伟,交易标的为浙江宏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
- 股权转让前后股权结构对比:股权转让前,夏进福持有838万元(83.80%),沈利伟持有162万元(16.20%);股权转让后,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510万元(51.00%),夏进福持有410.62万元(41.06%),沈利伟持有79.38万元(7.94%)。
- 转让价格:目标公司100%股权的整体估值为7,758万元,转让价格合计为3,956.58万元。
- 转让价款的支付:第一期支付股权转让款的20%(并作为定金),第二期支付股权转让款的31%,第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的9%,第四期支付股权转让款的10%,第五期支付股权转让款的10%,第六期支付股权转让款的20%。
- 业绩承诺与利润补偿:乙方承诺目标公司2024年度、2025年度、2026年度、2027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735万元、801万元、873万元、952万元。若目标公司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低于业绩承诺指标,乙方应按约定向甲方履行利润补偿义务。
- 超额业绩奖励:若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间的累计实现净利润超过累计承诺净利润,则在最后一期实现净利润的《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的30日内,将累计实现净利润超过累计承诺净利润部分的25%,以现金方式向标的公司核心团队进行奖励。
- 有关应收账款的补偿安排:以目标公司截至2027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按照各具体项目进行划分,以各项目的应收账款余额的90%为基数,对于目标公司截至2029年12月31日实际收回的该项目的2027年末应收账款与前述基数之间的差额,乙方应在2029年度《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30日内向甲方支付现金予以补足。
- 减值测试:在利润补偿期限届满时,甲方应聘请各方认可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拟购买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在目标公司补偿期限最后一个会计年度的《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30个工作日内出具《减值测试报告》。
- 公司治理:本次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董事会将由5名董事组成,由甲方委派3名董事,乙方委派2名董事。董事长由甲方委派的董事担任。目标公司设监事一名,由甲方提名的人员担任。目标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乙方提名董事会聘任。目标公司设财务负责人一名,由甲方向总经理推荐后,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
- 资金来源:本次收购的转让价款以现金的方式支付,资金来源主要是以公司自有资金。
- 对公司的影响:本次收购是公司基于产业战略、市场战略出发,为了增强公司检测业务的综合竞争能力和进一步拓展浙江区域市场。本次收购有利于双方充分整合优势资源,有助于公司的未来发展。
- 风险提示:本次交易完成后,可能存在一定市场、经营和管理风险,以及未达预期目标风险,公司将采取适当的策略和管理措施,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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