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0月17日收盘,ST旭蓝(000040)报收于1.22元,下跌3.94%,换手率5.85%,成交量62.08万手,成交额7609.91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ST旭蓝主力资金净流出1691.51万元,占总成交额22.23%。
- 公司公告:ST旭蓝因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75.2705亿元尚未偿还,可能面临退市风险警示。
交易信息汇总
ST旭蓝2024-10-17交易信息汇总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1691.51万元,占总成交额22.23%;- 游资资金净流入530.88万元,占总成交额6.98%;- 散户资金净流入1160.63万元,占总成交额15.25%。
公司公告汇总
关于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进展情况暨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
- 证券代码:000040
- 证券简称:ST旭蓝
- 公告编号:2024-060
1. 责令改正措施
- 2024年7月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对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东旭集团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154号),责令要求公司非经营占用资金77.96亿元应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归还。截至目前,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75.2705亿元尚未偿还,也未提出明确偿还计划。
- 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全部被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2. 未按时披露年报
- 2024年5月8日,因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公司立案。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再次立案调查
- 2024年9月6日,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7202432号、证监立案字03720240040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立案。本次立案为证监会对公司的第二次立案调查。
4. 风险提示
- 因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77.96亿元,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项、第(四)项及9.8.2条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24年7月9日起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ST旭蓝”,股票代码不变,仍为“000040”。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质押公司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为99.35%,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被冻结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为100%。
5. 解决措施
- 为进一步有效解决东旭集团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尽快完成占用资金的追偿工作,公司将继续采取以下措施:
- 推进东旭集团解决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具体方案的制定,协助其对方案可行性进行论证,并逐步推进实施。
- 公司将进一步与东旭集团保持沟通,围绕解决资金占用问题方案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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