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讯达公告,董事崔霞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45.9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23%)。特定股东华诚盛达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270.2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35%)。上述股东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均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均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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