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9月19日收盘,天顺股份(002800)报收于9.48元,上涨2.27%,换手率5.64%,成交量7.98万手,成交额7549.16万元。
天顺股份2024-09-19信息汇总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96.08万元,占总成交额5.25%;游资资金净流出458.49万元,占总成交额6.07%;散户资金净流入62.42万元,占总成交额0.83%。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股东王普宇先生的通知,获悉王普宇先生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 或第一大股东及 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质 押股份数量 (股) | 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 (%) |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 | 起始日 | 解除日期 | 质权人/ 申请人等 || --- | --- | --- | --- | --- | --- | --- | --- || 王普宇 | 是 | 2,450,000 | 38.94 | 1.61 | 2023年 8月31日 | 2024年 9月12日 | 新疆天山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大十 字支行 || 王普宇 | 是 | 2,450,000 | 38.94 | 1.61 | 2023年 8月31日 | 2024年 9月13日 | 新疆天山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大十 字支行 |
注:根据公司于 2024年 6月 26日发布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8,752,191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股,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2023年度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 7月 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 7月 2日。王普宇先生本次权益分派完成后,持股数量由 4,494,000股变更为 6,291,600股。
| 股 东 名 称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 比例 (%) | 累计被质 押股份数 量 (股) | 合计占 其所持 股份比 例 (%) | 合计占 公司总 股本比 例 (%) | 已质押股份 情况 | 已质押股份 情况 | 未质押股份 情况 | 未质押股份 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股 东 名 称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 比例 (%) | 累计被质 押股份数 量 (股) | 合计占 其所持 股份比 例 (%) | 合计占 公司总 股本比 例 (%) | 已质押 股份限 售和冻 结数量 (股) | 占已 质押 股份 比例 (%) | 未质押股 份限售和 冻结数量 (股) | 占未质押 股份比例 (%) || 舟 山 天 顺 股 权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 65,856,000 | 43.25 | 40,000,000 | 60.74 | 26.27 | 0 | 0 | 0 | 0 || 王 普 宇 | 6,291,600 | 4.13 | 0 | 0 | 0 | 0 | 0 | 4,718,700 | 75 || 胡 晓 玲 | 5,880,267 | 3.86 | 0 | 0 | 0 | 0 | 0 | 5,880,267 | 100 || 合 计 | 78,027,867 | 51.25 | 40,000,000 | 51.26 | 26.27 | 0 | 0 | 10,598,967 | 27.87 |
注:1.上述表格中若各单项数据相加与合计数存在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导致;2.王普宇先生因高管锁定股限售 4,718,700股股份;胡晓玲女士因非公开发行限售 5,880,267股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发生股份被冻结或拍卖的情况,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近日,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与海口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天宇航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海口联合农商银行签订的 3,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已分别于 2024年 4月 10日、2024年 5月 7日、2024年 8月 12日、2024年 9月 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3年度股东大会,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议案同意公司为海南天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超过 2,000万元和 20,000万元人民币(合计不超过 22,000万元人民币)。被担保方海南天宇本次使用的担保额度共计为 3,000万元人民币,本次担保后,海南天宇尚在担保期间内的担保余额为 3,000万元人民币,可用担保额度19,000万元人民币。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担保外,公司尚未对全资子公司海南天宇提供担保。海南天宇航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21年 3月 24日,注册地址位于海南省海口市江东新区桂林洋大道罗牛山电商大厦 11楼 1108,法定代表人为王昱燃,注册资本为 3,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涵盖公共航空运输、道路货物运输、报关业务、进出口代理等多项业务。本公司直接持有海南天宇 100%股权,海南天宇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
《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债权人:海口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海南天宇航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保证人: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的本金额度:3,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期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12,09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23.5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情形,也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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