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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电力董秘回复: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来源:证星互动追踪 2024-09-04 17:5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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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消息,明星电力(600101)09月04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尊敬的董秘您好,贵司目前披露的是6月30日的股东人数,但考虑最近的分红派息及贵司股价波动巨大的影响,且马上到了下一个季度,此股东人数显然是不准确的,可否再行披露8月31日的股东人数,以便给其他股东指示贵司的投资价值。

明星电力董秘: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于每期定期报告(季度、半年度及年度报告)披露每季度末的股东户数。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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