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9月2日收盘,亚太实业(000691)报收于3.77元,下跌1.57%,换手率1.23%,成交量3.97万手,成交额1509.01万元。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26.72万元,占总成交额8.4%;游资资金净流出135.24万元,占总成交额8.96%;散户资金净流入8.51万元,占总成交额0.56%。
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24-063。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兰州新区人民法院(2024)甘 0191民初 4079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关于股东常某某诉公司决议撤销纠纷一案,兰州新区人民法院驳回了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原告:常某某,委托诉讼代理人:王筱楠、何慕宇;被告: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宗峰、胡惠春。诉讼请求如下:1、判令撤销被告于 2024年 7月 11日作出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判令本案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近日,公司收到兰州新区人民法院裁定如下:驳回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案件受理费 100元,由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诉讼预计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该案件目前尚未开庭,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仍然合法有效。对于兰州新区人民法院驳回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公司不服本次裁定,公司将采取向中级人民法院上诉等方式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公司将根据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