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鼎科技公告,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警示函内容指出,公司披露的《2024年一季度报告》相关数据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董事长张旭峰、总经理朱宝松、财务总监丛守延、董秘赵晓兵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以上内容由证券之星根据公开信息整理,由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与本站立场无关,如数据存在问题请联系我们。本文为数据整理,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请谨慎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