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1月22日科思科技公开信息显示,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建德、庄丽华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司管理部采取监管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下列违规行为。一是公司未对2022年度计提大额减值事项单独履行临时公告义务。二是2021年业绩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存在遗漏登记法定知悉人员情形。
处罚决定如下:
对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刘建德及时任董事会秘书庄丽华予以监管警示。
以上内容由证券之星根据公开信息整理,由算法生成,与本站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力求但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的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等,如存在问题请联系我们。本文为数据整理,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请谨慎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