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沪农商行(601825)12月12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尊敬的董秘,您好。公司2021年上市以来,股价长期偏弱,已经多次触发稳定股价议案,虽有增持效果确不理想,公司是否还有其它有效措施回报股东。另外,公司处于中国经济最强悍的长三角地区,如何打响品牌,挖掘市场潜力,有啥具体战略,国际化有哪些动作?公司数字化转型现在进度如何,有啥具体成就或成果?
沪农商行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感谢您对本行的关注!短期二级市场股价表现由多种因素综合决定,银行股整体估值相对较低。长期以来本行始终重视股东利益,坚持稳健经营、创新发展,以创造更多价值回馈股东。2022年,本行现金分红占归属于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总现金分红额32.98亿元,每10股现金分红金额为3.42元(含税)。未来本行将继续以“普惠金融助力百姓美好生活”为使命,立足客户中心,持续推动转型发展和结构优化,着重在助力普惠金融、科创金融、三农金融、绿色金融、养老金融等领域培育和塑造经营特色。同时,本行始终坚持“坚定数字转型”战略,持续加大金融科技投入,推动科技与业务深度融合,2023年,本行持续推进“FOCUS+”工程,升级个人手机银行7.0,手机银行7.0平均月活同比提升16.64%,焕新升级企业网银3.0,全新上线对公客户经营系统,为客户提供更安全、更友好、更便捷的企业金融服务,具体请详见本行于2023年10月28日发布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的“金融科技”部分内容。谢谢!
投资者:董秘您好!请问一下,贵行在招股说明书提到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目前三年已经过去了,请问新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什么时候出台?谢谢!
沪农商行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感谢您对本行的关注!本行2023年度利润分配尚在原规划期内,仍将按照《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股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实施。本行将根据《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要求,对后续分红回报规划进行研究制定,积极保障股东权益。敬请关注股东大会相关公告。谢谢!
以上内容由证券之星根据公开信息整理,由算法生成,与本站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力求但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的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等,如存在问题请联系我们。本文为数据整理,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请谨慎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