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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魏吉胜等拟协议转让29.99%股份给七腾机器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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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公告,信息披露义务人魏吉胜、魏红越、张伟、龙口云轩投资中心、龙口同益投资中心、龙口弦诚投资中心、龙口新耀投资中心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29.99%股份转让给七腾机器人有限公司、重庆智行创机器人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承壹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一村扬帆1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深圳市弘源泰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弘源祥裕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转让总价款为11.24亿元。转让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从75.00%降至45.01%,并放弃其预受要约的4192.32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的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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