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资本邦获悉,中环股份(002129.SZ)收到监管函。2020年4月30日,公司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公司预计2020年与新疆协鑫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无锡中环应用材料有限公司将分别发生总额18亿元和55亿元的关联交易。在股东大会召开并审议上述事项前,公司已与新疆协鑫和无锡中环分别发生关联交易30,727.01万元和121,098.3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和9.1%,合计占比为11.4%,公司未就上述关联交易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审议程序。深交所指出,中环股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0.2.4条、第10.2.5条和第10.2.11条的规定。
头图来源:图虫
转载声明:本文为资本邦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否则为侵权。
风险提示
:
资本邦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