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包括实际控制人张思民先生在内的7位高管在公告发出的15个交易日内拟增持119万股公司股票,其中实际控制人张思民增持100万股,总裁刘占军增持10万股,副总裁沈大凯、张全礼、张翼飞、于琳、宋廷久分别增持3万股、2万股、2万股、1万股、1万股。考虑到高管在最近刚刚做完股权激励,手上的流动资金并不多,而大股东也是要拿出30亿的现金参与公司的定向增发,本次集体增持充分显示了高管对于公司未来的信心。
同时海王集团与通化市人民政府签署的《框架协议》具体实施后,预计将会给公司业务的发展带来积极的影响,其中在通化市的“药品物流配送项目”将可能会为公司带来通化市2家三级医院、2个县、区的“阳光集中配送”试点业务,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医药商业流通业务领域的销售规模和竞争实力,为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奠定基础。我们认为公司的医药商业资产非常优质,公司以“阳光集中采购”为核心,牢牢绑定住医院,并延伸药库共管/托管等模式,当该模式在一个区域做深做透之后再向其他地方进行复制。公司销售规模和集中采购规模在山东省与瑞康医药相当,而在全国的布局今年也开始加快,包括黑龙江、河南、湖北、安徽在内的核心区域的拓展十分顺利,而本次公司与通化市的合作表明了阳光集中配送模式在吉林省开始复制,未来形成全国性的GPO集团可以期待。
海王星辰(NPD.N)正式发布私有化公告,海王星辰董事会已经收到“初步的不具约束力的提案”,海王星辰董事会主席张思民先生及张思民先生全资控股的“中国海王生物药店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提议:回购所有在外流通的普通股和美国存托股(每股存托股代表两股普通股),并根据一定条件以普通股每股1.3美金,美国存托股每股2.6美金的价格进行私有化交易,同时向海王星辰第二大股东CapitalEagleGlobalLtd处收购5000万股股份,收购完成后张思民先生将持有海王星辰79.5%的股权。我们判断整个私有化进程如果顺利的话需花费9个月左右的时间。考虑到海王星辰与海王生物签订了全面的战略合作协议,未来关联交易金额会逐步增大,同时站在大股东利益最大化的角度来考虑,若私有化成功后海王星辰存在在注入上市公司的可能性。
我们认为:公司若成功在山东省外快速复制阳光集中配送,提升商业资产盈利能力,同时改善工业资产的经营,15年整体业绩将形成明显拐点。考虑剥离公司资产带来的3.17亿元的投资收益、经营利润增厚以及收购少数股权带来的净利润增厚,预计2015-2017年净利润4.53亿/4.06亿/5.84亿,EPS0.62/0.55/0.80元,对应PE23/26/18倍。事实上我们预测17年的净利润仍未达到公司17年股权激励业绩条件的8亿元净利润要求,我们认为公司在未来具有较强的并购预期。公司16-17年的合理估值应该为48.4-52.4元,维持“买入”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