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对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监管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及相关当事人的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5〕第 224 号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刘凤喜、周彬、李春雷: 经查,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8 日将持股 51%的子公司安徽开开视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5%股权转让给广东南方爱视娱乐科技有限公司。上述交易不满足投资收益确认条件,你公司 2018 年半年报中相关披露不准确。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第 1.4 条、2.1 条、第 2.5 条的规定。时任董事长刘凤喜、时任总经理周彬、时任财务总监李春雷未能勤勉尽责,对上述相关问题负有主要责任。 1 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2025 年 12 月 26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