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超3亿元,李某被引渡回国)
据了解,李某在不具备吸收公众存款资质的情况下,虚构公司资金实力雄厚、经济效益良好和即将挂牌上市等不实信息,以扩大生产经营为由,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先后向800余名群众非法吸收3亿余元人民币。案发后,李某逃往境外。
李某外逃后,公安机关坚持不懈开展追逃追赃工作。2023年9月,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李某批准逮捕。2024年10月,国际刑警组织对其发布红色通报。2025年6月,泰国有关部门将李某逮捕,并依法判决将其引渡回中国。
公安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李某的成功引渡,是中泰两国执法司法合作不断深化、双边互信不断加强的成果,彰显了公安机关维护公民财产安全、捍卫法律底线的坚定决心,对今后我国与其他国家建立和深化执法合作起到积极示范作用。
来源:公安部微信公众号
责编:万健祎
校对:廖胜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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