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股市直击 - 正文

国轩高科:创始股东方仍为公司的实控人

来源:同花顺iNews 2024-11-27 16:27:02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国轩高科:创始股东方仍为公司的实控人)

同花顺(300033)金融研究中心11月27日讯,有投资者向国轩高科(002074)提问, 董秘,你好!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目前持股公司24.57%股份,为何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呢?

公司回答表示,您好,公司第一大股东是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4.57%。根据《股东协议》的约定,大众中国承诺,自股份登记至大众中国名下起36个月或大众中国自行决定的更长期间内,将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的表决权,以使大众中国的表决权比例比创始股东方(李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表决权低至少5%。创始股东方仍为公司的实控人,感谢您的关注。

点击进入交易所官方互动平台查看更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国轩高科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