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监管动态 - 正文

关于对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来源:上交所 2024-03-22 17:41:15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关于对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决定书

〔2024〕52 号

────────────────────────

关于对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

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当事人: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A 股证券简称:ST 贵人,A 股证券

代码:603555;

李志华,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兼时任董事长、总

经理;

周文凤,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总监;

-1-

苏志强,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

一、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违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李志华、周文凤、

苏志强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4〕3 号)

《关于对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措施的

决定》(〔2024〕4 号)(以下合称行政监管措施)查明的事实及

相关公告,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ST 贵人或公司)实

际控制人兼董事长、总经理李志华间接控制了黑龙江诚运粮屹玉

米购销有限公司、龙江月盛利粮食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市荣鼎粮

食有限公司、甘南县玉弘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等 4 家公司,上述 4

家公司为公司关联方。2021 年、2022 年、2023 年公司与上述 4

家公司发生采购交易分别为 2,401.30 万元、73,490.17 万元、

12,091.72 万元,分别占上一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233.27%、

40.26%、7.10%,于 2022 年、2023 年达到须履行股东大会决策

程序的标准。但公司未按规定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并及时披露与上

述 4 家公司的关联交易,也未在 2021 年年度报告、2022 年半年

度报告、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

因会计师无法判断玉米贸易业务的商业实质,无法判断主要

供应商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等事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

具保留意见,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2023 年 4 月 26 日,上

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发出监管工作函,要求公司核实

-2-

保留意见所涉粮食贸易业务的上下游贸易商是否与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一直未予回复。根据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0 日、2 月 6 日披露的公告,公司已就前述关联交易补

充披露并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责任认定和处分决定

(一)责任认定

公司连续多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涉及金额巨大,未及时披

露相关关联交易并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且在该事项

导致公司财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

本所督促核实披露的情况下,仍未如实披露相关情况,影响投资

者知情权。前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第 2.1.1 条、第 2.1.3 条、第 2.1.7 条、

第 6.3.7 条、第 6.3.17 条等有关规定。

责任人方面,根据行政监管措施认定,实际控制人兼时任董

事长、总经理李志华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日常经营管理事项的

具体负责人和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时任财务总监周文凤作为公

司财务事项的具体负责人,时任董事会秘书苏志强作为公司信息

披露事项的具体负责人,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违规行为

负有责任。上述人员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 2.1.2 条、

第 4.3.1 条、第 4.3.5 条、第 4.4.2 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3-

(二)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异议理由

除实际控制人兼时任董事长、总经理李志华表示无异议外,

公司及时任财务总监周文凤、时任董事会秘书苏志强提出如下申

辩理由。

公司及周文凤、苏志强提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系李志华个

人履职原因引起,公司自 2021 年 7 月 2 日起的所有时任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知悉李志华与标的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并非公司管理层在知情情况下的集体决策行为。公司已对李志华

的历次信息披露相关义务均进行了核查和提示,均未发现标的公

司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形。公司积极自查并配合核查工作,

知悉关联交易事项后及时整改。

周文凤还提出,其任职期间积极关注、梳理筛查公司的关联

公司及关联人情况。2022 年年报被出具保留意见后,已走访公

司存货所在仓库及玉米贸易涉及的大部分供应商和客户,发现资

产和人员都是独立的。

苏志强还提出,一是其不存在主观过错,客观上确实难以发

现标的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其通过多种方式核查李

志华的关联方,未能发现本案涉及的关联关系。二是其采取了若

干履职措施,包括对关联交易、粮食贸易业务予以重点关注、了

解和核查,要求在任董监高提供关联方清单等。2021 年营收扣

除报告和审计报告中,也未提及粮食贸易业务存在关联交易或异

常情况。

-4-

(三)纪律处分决定

对于上述申辩理由,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经审核认为:

第一,公司持续多年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 4 家公司发生关

联交易,未及时披露和履行相应审议程序,相关违规事实和责任

主体均已由行政监管措施查明并认定,违规事实清楚,公司及责

任人均对该违规事实负有相应责任。

第二,上市公司长期存在金额巨大的关联交易违规,反映出

公司未能建立健全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制度,相关决策权限和审

议程序存在缺陷,且公司连续多期定期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影

响投资者知情权。公司异议所称不知情不能成为减免责任的合理

理由,违规行为发生后配合调查、积极整改系其应尽法定义务。

第三,时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虽称已采取一定履职手段,

但公司与关联方持续多年发生大额交易和资金往来,其始终未能

准确识别相关关联关系。特别是在公司 2022 年财务报告及内部

控制被出具非无保留意见,本所也已针对粮食贸易业务是否存在

关联关系发函督促提醒的情况下,其仍未能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识

别关联关系,直至行政监管调查介入才发现并整改,相关履职不

足以减轻其违规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3

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纪律处分实施标

准》的有关规定,本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贵人鸟股份有

-5-

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兼时任董事长、总经理李志华,时任财务总

监周文凤,时任董事会秘书苏志强予以通报批评。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本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

司诚信档案。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4 年 3 月 13 日

-6-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ST贵人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