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金通灵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收到南京中院关于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的一审判决书,公司作为被告需赔偿43,269名投资者投资损失合计774,785,993.38元,并支付律师费25万元。案件受理费由公司负担。公司将补充确认预计负债,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