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规范相关人员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行为。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股份锁定、转让限制、买卖禁止期、信息申报与披露等内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定期报告公告前、重大事项披露期内等不得买卖公司股票,且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违规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追究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