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刑事判决书的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收到实际控制人朱国锭先生送达的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朱国锭因犯操纵证券市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朱国锭未在公司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判决不影响其股东权利行使,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