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奥浦迈: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了审核。文光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主要股东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监管部门处罚或公开谴责,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任职资格。其为会计专业人士,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要求,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中关于独立性的规定。提名委员会同意将其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董事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