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2025年12月))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拟定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核实年度报告中董事及高管薪酬披露的真实性,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遵循相关议事规则和保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