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有关出售投资之须予披露交易)
指尖悦动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与独立第三方买方山丘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订立出售协议,同意出售59,672.888股L类股份,现金代价为89,000,000港元。该交易已于签订协议时完成。代价由双方公平磋商确定,参考了销售股份于2025年6月30日的未经审计账面净值约人民币79,745,639元(约86,860,000港元)及基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净值。预计本集团将录得净收益约214万港元。出售事项构成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的须予披露交易,因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于25%。所得款项净额约8800万港元拟用于中国区手机游戏业务的发展,包括游戏授权、研发、推广及运营。董事会认为此次出售有助于降低风险、实现收益并支持核心业务增长。完成后,本公司不再持有基金任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