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兴业证券发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明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的管理规则。办法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规定了股份转让的禁止情形、减持比例限制、买卖窗口期禁止交易等内容。明确董事和高管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且在定期报告公告前等敏感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同时要求董事和高管在股份变动后两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计划。办法还强调信息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