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山西高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明确了股份管理、信息申报、披露要求及禁止买卖股份的情形。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行为。相关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申报个人信息及股份变动情况,并遵守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如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等。制度还规定了股份锁定、可转让比例及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