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凯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广州凯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认购泰胜风能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导致其持股比例超过30%。本次发行前,广州凯得持有泰胜风能26.93%股份,发行后持股比例升至38.39%,仍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该事项已获泰胜风能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广州凯得承诺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收购符合免于发出要约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