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本公告为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中船防务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修订公告。该制度经2025年12月29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八次修订,旨在规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股票上市地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适用范围包括公司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方、董事会秘书、各职能部门及控股子公司等信息披露义务人。制度明确信息披露应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原则,坚持‘两地同时披露’,确保境内外投资者公平获取信息。信息披露内容包括定期报告(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如重大事件、关联交易、股权变动等)。公司董事长对信息披露事务承担首要责任,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事务,董事会办公室为信息披露管理部门。制度还规定了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幕信息管理、信息披露违规追责机制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