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本公告为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修订版,经2025年12月29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次修订。细则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履行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股权管理、公司治理建设等职责,并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选任条件、聘任程序、解聘情形及履职支持措施。公司需设立董事会办公室及专项预算保障其工作。董事会秘书须具备相关专业资质,任职前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认可。若出现不符合任职资格、连续三个月无法履职或重大工作失误等情况,公司将予以解聘。空缺期间由董事或高管代行职责,超三个月由法定代表人代行。细则还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培训要求及违规追责机制。H股相关事项按香港联交所规则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