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明确公司各部门、各分子公司在重大信息发生时的报告义务。制度规定了重大信息的范围,包括重大交易、合同、担保、关联交易、诉讼仲裁、风险事项、重要会议、监管事项及股东相关事项等。报告义务人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管、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等。重大信息需在知悉后第一时间向公司证券部报告,涉及信息披露的由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制度强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并规定保密义务及责任追究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