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该细则明确了审计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主要包括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监督内部审计成效、审阅财务信息及其披露、评估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体系,并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审计委员会由三至五名非执行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且至少一名具备会计或相关财务管理专业知识。委员会成员需勤勉履职,定期召开会议,对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任、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进行审查,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公司须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充足资源,配备秘书协助沟通与材料准备。审计委员会应定期向董事会汇报工作,确保公司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促进公司治理结构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