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就本次重组交易作出的声明与承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均同意《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引用其出具的相关报告内容,并确认所引用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各机构及相关人员对各自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