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免于发出要约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江西省人民政府同意将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90%股权无偿划转至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次划转后,江西省国资委将间接控制国盛证券41.69%的股份,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江西省交通厅变更为江西省国资委。该事项已获政府批准,相关方已签署股权无偿划转协议,并履行了阶段性信息披露义务。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划转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江西省国资委可免于发出要约,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