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
新華文軒出版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工作條例》,規範董事會提名委員會的運作。該委員會為董事會下設專門機構,負責研究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選任標準與程序,搜尋合資格人選,並對候選人進行審查,提出建議。委員會由不少於三名董事組成,其中獨立非執行董事佔多數,並至少包含一名不同性號的董事,召集人由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可就董事會架構、人數及組成提出建議,評估獨立非執行董事的獨立性,並對董事委任、重新委任及繼任計劃提出建議。委員會決議須經出席委員過半數通過,會議記錄須真實、準確、完整保存至少十年。委員會可聘請專業機構提供意見,相關費用由公司承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