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幕消息有关建议于新加坡证券交易所第二上市之更新)
协合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接获新加坡证券交易所(「新交所」)发出的上市资格函,作为建议在新交所第二上市的进展。该公告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作出,构成内幕消息。建议第二上市不会涉及发行新股或其他集资活动,本公司已发行普通股将继续主要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及买卖。上市资格函并非对建议第二上市或公司股票价值的指示。建议第二上市须满足上市资格函所载条件并受市况等因素影响,因此不保证最终落实。公司将按需要根据适用法规就进展作出进一步公告。董事会成员信息及中国证监会此前通知亦在公告中提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