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发行保荐书)
光大证券作为保荐人,推荐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发行条件,募集资金拟用于泰州高分子新材料生产基地(一期)项目,已履行董事会、股东会决策程序。保荐人认为本次发行合法合规,同意推荐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