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重大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书,案号(2025)苏0111民初4217号,涉及中铁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起诉公司股东出资纠纷。法院判决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中铁轨道缴纳出资款4,365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案件受理费260,050元由公司负担。目前案件尚在上诉期内,公司预计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180.01万元,非主要经营账户,不影响正常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