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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大控股(00165.HK):没收未领取之股息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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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没收未领取之股息)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65)根据其组织章程细则第153条,董事会可将宣派后六年内仍未领取的股息予以没收并拨归公司。现通知股东,以下两项股息若于2026年1月19日(星期一)前仍未领取或相关股息单未兑现,将被没收:

  1. 2018年末期股息:宣派日期为2019年3月28日,派发日期为2019年6月20日,每股股息为港币0.40元;
  2. 2019年中期股息:宣派日期为2019年8月29日,派发日期为2019年10月11日,每股股息为港币0.25元。

有权收取但尚未领取上述股息的股东,请不迟于2026年1月19日下午4时30分前联络公司股份过户登记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

本公告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秘书温剑莹代表签署,发布日期为202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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