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诉讼进展暨终审胜诉的公告)
华映科技于2019年1月4日向福建省高院提起诉讼,要求华映百慕大支付业绩补偿款30.29亿元,大同公司和中华映管承担连带责任。一审判决支持公司诉求,华映百慕大和大同公司提起上诉。最高院于2025年12月12日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大同公司上诉,维持原判,判决为终审判决。案件受理费、司法鉴定费、财产保全费由三被告共同负担,二审受理费由大同公司负担。